《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生物部分(以下简称《生物考试说明》)以《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和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为依据,体现生物课程属于科学课程的性质,注重考查科学素养。《生物考试说明》从能力要求、考试内容与要求、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典型题示例等方面阐述生物学科考试的特点,体现对生物学科基础、核心和主干内容的考查,注重能力考查。
一、考查能力与内容要求
生物考查的能力包括理解能力、实验与探究能力、获取信息的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考试范围包括必修1至必修3、选修模块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等。考试内容按照教科书的内容顺序以知识内容表的形式呈现;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分为Ⅰ和Ⅱ两种水平,实验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则用文字说明。
二、试卷结构
2010年天津市高考理科综合能力测试采用物理、化学、生物同场分卷的形式。生物部分试卷包括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其中,选择题为四选一的单项选择题,共6题,每题6分,共36分;非选择题2题,包括填空题、实验题、简答题等题型,共44分。从试题的难度分布上看,生物试题分为容易题、中等难度题和难题,以中等难度题为主。
三、题型的特点
在典型题示例中,通过概念图、装置图、实验流程图、曲线图和表格等形式,从基本、核心、重点等知识领域,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生物学知识科学分析实验的能力、识图能力、运用数学模型解释生物学知识的能力,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实验数据、结果进行解释、分析和处理的能力,通过图表分析所获得的信息后,解决相关生物学问题的能力和知识迁移能力。
四、教学与复习建议
1.研究课程标准和教学过程,帮助学生在生活和发展中,掌握和运用生命科学的概念和过程。
2.重视生物科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重视对生物学科能力和素养的培养和渗透。教学和复习中要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的热点问题,关注新事物、新技术、新成果、新观点,并能用正确的生物科学的理论和观点来讨论、评价、论证,将学科的思想迁移到新问题的情境中,努力做到学有所用。同时要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科学技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3.加强实验教学。生物学是一门实验科学,实验教学在中学生物教学中理应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教学和复习中,要加强实验技能、方法和思维的培养,突出理论联系实际,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