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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家教:徘徊在堵与疏的尴尬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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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0-9-2 20:4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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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教师要坚守高尚情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而近几年,中小学在职老师搞有偿家教、兼职却几乎成了公开的秘密,据2008年中国社会调查所对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哈尔滨等六大城市的一项电话调查显示,被访问的大部分老师都选择在暑假给学生补课,其中40%的人选择了给学生补课,16.7%的人选择自己开辅导班,综合分析数据显示,尽管在暑假,仍有约六成的老师在教课。
老师喊冤家长叫苦
“有偿家教确实增加了我们的经济负担,但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这点钱也不能不花”,家住大学路前进巷社区的罗女士对记者说:“我女儿今年上小学五年级了,她的成绩一直属于中等,虽然家里并不宽裕,但是不补课的话上重点高中恐怕就成问题了,所以咬紧牙关也得花这个钱。”然而,花了钱是否真对孩子有益无害也是困扰许多家长的问题。“不知怎么搞的,我的孩子自从参加补课以后,反而好像越来越不喜欢学习了,我们也知道课外再参加补课对孩子来说确实压力太大了,可是哪个家长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呀,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当然希望孩子快乐成长,但是也不能让孩子落在人后,何况别人家的孩子都在补,自己不补的话岂不是只有落后的份儿了吗。”对于请有偿家教,罗女士表示实属无奈之举。采访中也有许多学生表示,在课堂上并非每个老师都教得好,所以只能另外找年级中最好的老师再给补一补了。 大部分家长对请“有偿家教”表示很无奈,而老师们也纷纷站出来大倒苦水,小王是呼和浩特市一家私立小学的语文教师,她告诉记者:“前年的时候,我们班里有几个学生语文成绩特别差,作为班主任的我自感责任重大,于是就利用双休日给他们进行辅导,后来他们的语文成绩提高了不少,其中有一人写的作文还获了奖。从那以后,就经常有家长来找我要求给他们的孩子补课,那时还真的没有往钱这方面想过,只觉得把自己的知识传给学生是件很快乐的事情,于是就在业余时间带了几个家教。”后来小王因劳累过度大病了一场后就决定不再带家教,可是挡不住家长和学生的“软磨硬泡”,最终她又答应了下来直到现在,“尽管也得到了一定的报酬,可我还真的不是为了钱才去拼命的,一周就那么两天休息时间,谁不想放松放松啊,可是干一行爱一行,当老师的注定就是下课了也放不下书本的人。”谈到目前倍受关注的“禁令”,小王坦言:“老师也是人,如果8小时以外的生活也要被限制,那就太让人想不通了,老师们是凭自己的辛苦挣钱,而家教市场也是有需求才会有供给。
更何况若禁止了在职教师,家长们就会去找社会上的办学机构去补课,那些老师毕竟不如天天与学生在一起的在职老师更了解课本和学生的情况,所以说在职教师补课的效果是有优势的。”
众说纷纭正反两论
对于在职教师是否应该从事有偿家教的话题,社会各界争论的十分激烈,形成了鲜明的正反两派,反对方认为,有偿家教偏离了教育的精神内涵,扭曲了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师德的人格力量,将师生之间纯洁的关系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有损教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形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表面上看起来是在牺牲自己的课余时间而换取正常的劳动报酬,但实质上却是利用权力在赚钱,是牺牲自己的师德人格在赚钱,是建立在学生沉重负担基础之上的赚钱,目的不纯,不仅带坏社会风气,而且对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不公平,禁止让教育资源也搞贫富分化。一旦给有偿家教开了口子,将会随之产生不少弊端,如个别师德较差的老师可能故意保留课堂教学内容、为难不去家教的学生等,以达到让学生找他们“有偿补课”的目的,这些都直接侵犯了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权利。
而赞成方则认为,教师作为劳动者,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双休、寒暑假劳动与换取的报酬是合理的。家教有一定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学习跟不上或是偏科孩子的成绩,这种合理的有偿家教是对教师人才优势资源的合理利用,教师作为劳动者的兼职权利是需要保证的。对于学生而言,通过老师的点拨和辅导能提高成绩,而老师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有偿”劳动,也确实满足了学生的需要,这乃双方皆大欢喜之事,不应该扼杀。
教育人士看法各不同
一直以来,教师被称作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平日我们经常提到的“尊师重教”更多的是停留在精神层面,一旦添加了物质的成分,就必定会惹来非议。2009年10月26日,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就近期各省市针对教师有偿家教的相关立法以及引发的争论表示:教育部坚决反对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行为。
就山东、浙江一废一立引发的社会大辩论,记者也走访了呼和浩特市多家教育部门,其中少数人认为,有偿家教会使学生日渐丧失学习的主动性,更影响教师的身心健康,久而久之必定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有立法约束应该是件好事。而也有不少人则认为,“有偿家教”的存在并非完全不合理,如有些孩子确实存在课堂上没听懂需要课后补习的情况,在职教师与学生朝夕相处,比社会上的补习机构更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由他们全程跟踪式地负责下来,对孩子是有益的。何况老师们也只是在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相应的报酬,应当给予理解。
律师:“一刀切”地禁止太过极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有偿”概念被广泛认可,而让人们不能接受的是“有偿家教”已逐步发生了变异,据说,教师有偿家教,涉嫌不平等对待学生(有偿家教的教师,可能不认真上学校的课,把该在学校里上的课放在家教中上,对有钱付家教款的学生另眼相看等等)。为此,记者专门咨询了内蒙古网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利军,刘律师认为,教师并非需要全天候工作的特殊工种,既然有法律明确保障的休息时间,那么教师显然有权利自由支配,教师在自己的业余时间利用自己的技能换取报酬,应该是可以理解并能得到接受的。对于该禁还是该放的话题,刘律师直言:“‘一刀切’地禁止太过极端,毕竟学生之间存在差异性,单一的教学无法满足每个学生的需求,而一对一的家教,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学校教育的不足。我个人觉得,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地在管理与制度规范方面下功夫,比如是否可以考虑组织建立一些专业的课外学习辅导站等,适当地收点费用但不以营利为目的,这样既能解决部分学生的需求,又不会引发教师为私利而贻误了教书育人的主业,强行限制也许不是一个最佳的选择。”
社会学家:“有偿家教”
阻碍素质教育发展
近年来,教师兼职办补习班已经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为此,内蒙古社科院阿尔泰分析说,我们必须认识当前教育大环境的不理想,尽管有关部门禁止补课、禁止有偿家教,都是从减轻学生负担的前提出发,而家长却根本不领情。应试教育导致了当前很多学生、家长已把补课当成日常学习生活的一部分,满负荷地补课扼杀了孩子其它方面的天性,已逐渐演变成为阻碍素质教育进程的重要因素。实际上,在课堂上“老师是否认真教,学生是否认真学”才是更值得我们去关注的,如果教师精心备课,在课堂上将知识讲透,在作业设计上有科学性,想必大部分学生都能够在课堂上掌握,如果要补,也只有极个别的学生,老师应在学校里就积极地为学生辅导,这是其职责所在,而不是离开了课堂收了费才给补。对于学生,如果课堂上没听懂就要勇于举手提问,下课后也可以直接在学校里找老师辅导,而不是只等着“交钱买答案”。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课外补课加大了教师的工作量,难免影响正常的课堂上授课,有些教师为了“有偿家教”甚至牺牲正常教学,出现了“课堂留一手,课后家教补”的现象,阿尔泰表示,“有偿家教”不但影响素质教育的推行,更难保证“面对一切孩子”的服务,这种行为应给予明令禁止。 (文/武子暄)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编辑:大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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