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宗元的婚姻问题,许多专家学者都曾给以关注。其中,同样非常要紧的一项是:柳宗元的妻子杨氏去世之后,他是否娶妾、以及娶了几个妾的问题。笔者个人收集的相关资料及研究心得如后:
一、专家学者们的研究成果综述:
早在1994年,王辉斌先生就在他的《柳宗元妻室中的几个问题》一文当中,进行过一定的探讨,他认为:“柳宗元一生凡两娶:贞元十二年在长安与杨氏结婚为第一次,元和六年在永州与吕氏结婚为第二次。杨氏无子;吕氏生双胞二女及周六兄弟。柳宗元的第二次结婚,具有明显而又强烈的继嗣意识……永州在唐代为边远之地,人烟稀少,瘴疫厉行,生产落后。这时,柳宗元的妻子杨氏早已去世,他膝下也没有子女。那年冬天,他只身带着老母凄然地离开京师来到永州。第二年,母亲也含恨离开人间,柳宗元孑身一人,谪居异乡,精神上和生活上都受到严重的打击。他虽然身为朝廷命官,但是遭贬来到永州,到处受人歧视。他想在永州续弦再次成家,但当地的仕官缙绅人家都不愿把女儿嫁给他,这给柳宗元又带来了新的精神痛苦……封建社会的婚姻,十分讲究门当户对,柳宗元作为地主官吏,娶不到缙绅、士人之家的女子,只好在当地找了一户农家的女子为妻,这件事足以说明他在政治上受贬、又在上层社会受人歧视的严重程度。”[1]
近年来,也有一些这方面的研究成果问世。如:吕国康先生在《柳宗元的婚姻与子女》一文中提到:“专家们对柳的婚姻问题做了一些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由于缺乏史料,他的家室之谜尚未完全解开。基本事实是,柳宗元丧妻后,虽未正式再婚,但曾与地位较低的妇人同居,生有多个子女。”他认为“和娘生在长安善和里柳氏旧宅,其母身份较低,地位卑微,可能是侍妾或外妇……柳谪永州时,和娘已五岁,公方认为己女,抛开顾虑,带着她南下,所以‘为父子晚’。和娘其母没有跟随来永州……根据目前掌握的资料,柳宗元的续娶乃马雷五之姨母,并随柳一起到柳州,共生育四个小孩,两男两女。” [2]
吴在庆先生的《略论柳、刘在贬地的生活情感及其变化》一文认为,柳宗元之妻早亡,在贬永州时,自感“脸残顽鄙,不死幸甚”,所愿者乃“取老农女为妻,生男育孙,以供力役”,但他作为身在贬地的“罪人”,这一愿望也不易如愿,其娶妻生男的子嗣问题,增添了柳宗元贬滴生活的郁结难释之情。[3]
沙红兵先生在他的《对唐宋古文家的双重批评标准——从韩柳欧苏的妓妾声色谈起》一文中认为,“杨氏去世后柳宗元再没有正式婚姻。事实上,在柳宗元的婚姻生活中,除杨氏外,根据柳宗元自己的著作,与之有关系的女性可考者即有三人。一是和娘之母,二是马室女雷五之姨,三是周六、周七之母。可见,(这些)妓妾在柳宗元的生活中搬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4]
章士钊老先生也曾在他的《柳文指要》中明确指出:“子厚蓄妓于家,其所妓者,殆妾也”[5]。意思是说,柳子他家蓄养着妓女,而这位妓女,实际上是他娶的小老婆。
南宋的韩醇老先生认为:“关于柳宗元的婚姻生活,现在一般书上认为,除原配杨氏(早故)外,还另有三人与他有同居关系。一是和娘之母,一是马室女雷五之姨,一是幼子周六、周七之母。不过这种说法并无确实的史料作依据。……我宁可相信柳宗元二子二女都是和娘之母所生,她自贞元十七年生了和娘到元和十四年柳宗元死,中间整整十九年,一个有生育能力的妇女,再孕育四个小孩当是可能的。”[6]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柳宗元的妻子杨氏去世之后,他究竟娶妻与否?娶过妾没有?娶了多少个妾?目前,仍然没有较为一致的定论。
二、柳宗元的“影子夫人”之假说
笔者认为,柳子虽然没有“续妻”,但他身边一直有位陪侍的“女眷”——为其分忧、随其打理、替其传宗,却没有任何名分的贤内助——暂且称之为“影子夫人”吧。为什么?请听笔者逐一道来:
首先,从柳宗元第一个女儿“和娘”的生养经历来看。
在柳子的《下殇女子墓砖记》中,他曾经这样写过:“下殇女子生长安善和里,其始名和娘……元和五年四月三日死永州,凡十岁。其母微也,故为父子晚。”其意思是说,(我这个)早逝的女儿,出生在长安城的善和里,开始取名为“和娘”……元和五年(810年)的四月三日,她死在永州,仅仅十岁的年纪。由于她母亲的地位低微,所以,我很晚才公开确认她的身份。
此段话中所提供的信息,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和娘生在柳宗元自己的家中,应该是他的亲骨肉,而不是从外面收养或抱养的,更不是“外妇”所生。因为和娘出生那一年(801年)的秋季,柳宗元刚从集贤殿书院正字调任蓝田县尉(从八品下,相当于正科级职务),由于受到顾少连和韦夏卿两位京兆尹(相当于现在首都北京市的市长)的赏识,他被留在京兆府从事文字(相当于现在的市长秘书)工作,算得上“春风得意”之时,“仕途”行情看涨,前途一片光明;加上他的妻子杨氏去世还不到两年,“依恋之情”尚浓。所以,他断然不会在外面与妇人“鬼混”,临产才弄回家里来生养的(那样简直辱没了自己的身份,而且有损于柳氏家族的声誉)。
二是和娘的母亲地位低微,没有名分,足以说明,和娘并非“侍妾”所生。因为“妾”本身就是一种名分,只不过比“妻”的地位低了一等。百度百科中关于“三妻六妾”的释义提到: “夫人”级别最高,是“聘”来的,就是按照正式的婚礼程式进行,先派人到对方家里请婚(对方往往也是名门望族),得到同意后再派专人送聘礼,然后确定迎娶的吉日。最后,女方派专人护送新娘,男方遣人迎亲,非常隆重,算是“八抬大轿抬进来的”。因为讲究“门当户对”,迎娶回来的往往是国君、卿大夫的女儿,所以她生下来的儿子就是本家族的“嫡长子”。不仅由母亲出身的家族决定其母亲的地位是否高贵,而且母亲的地位又决定了儿子的地位是否高贵,并不因儿子的智商高低优劣来决定其地位,这样才能避免争嗣与内讧。叫做“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纳”是另一种娶媳妇的办法,一般指攻克敌国以后,敌国诸侯公卿大家族的人当了俘虏,把他们的女儿或者媳妇娶过来,就叫“纳”,听上去不是那么尊重,没有八抬大轿了。比如妲己、骊姬就是这样,属于姬妾。[7]
“和娘之母”尽管不是“敌国大家族那些被俘虏的女儿或媳妇”,也不是柳子正式“纳娶的妾”(因为没有这方面的任何文字记载),而且又不是“接回家来生养孩子的‘外妇’”,那么,她唯一可能的身份,就是一位“丫环”。
其次,从柳宗元妻子杨氏的家庭背景及其病没的情况来看。
柳宗元的岳父杨凭,是虢州弘农(今河南灵宝)人。杨凭早年丧父,其家于安史之乱中移居苏州,唐代宗大历年九年(774)甲寅科状元及第之后,先后担任过起居舍人、礼部郎中、兵部郎中、刑部侍郎、监察御史、湖南观察使、洪州刺史兼江西观察使、京兆尹等职务,曾经被与其不和之御史中丞李夷简参劾,贬为临贺尉,重新起用后在太子詹事((正三品))一职上去世。
柳宗元的妻子刚满3岁,其母亲(杨凭夫人)就去世了,因此,她从小到大,一直跟随在外祖父李兼的身边。当时,李兼曾经历任江南一带的要职(建中四年,以兼为鄂岳观察使,贞元元年,迁江西观察使),对这个幼年失母的外甥女“抚爱视遇者,殆过厚焉”,特别疼爱,待遇优厚,超过旁人。
“然以素被足疾,不能良行。未三岁,孕而不育,厥疾增甚。明年,以谒医求药之便,来归女氏永宁里之私第。八月一日甲子,至于大疾,年始二十有三。”(《亡妻弘农杨氏志》)
由于杨氏很早就有腿脚的毛病,行走不便。不满3年,就因怀孕难产,而使腿脚的毛病变得更加厉害。次年,为了求医抓药的方便,回到杨氏自己永宁里的家中。八月一日,竟然医治无效而去世,终年仅23岁。
从上所述,可见杨氏的家庭背景十分显赫,加之腿脚有病(可能是现在的“小儿麻痹症”),行走不便,其身边打小就有照顾她的“媬傅(保姆)”;长大成人之后,理应配请侍候她生活起居的丫环;甚至于“二姓克合,奉初言也”——遵照父辈们当初的婚约,嫁给柳宗元,成为“柳杨氏”之时,杨氏家中不仅会给她丰厚的嫁妆,而且也会备有陪嫁的“贴身丫环”。
柳宗元的妻子杨氏,品德温柔、孝顺,恪守妇道,既美丽端庄而又心地善良,对于她身边的“贴身丫环”来说,或许也会和《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与紫鹃一样,朝夕相处,无话不谈,结下姐妹般的深厚情谊;甚至于临终遗言,托其帮忙照顾自己深爱的丈夫——为其分忧、随其打理、替其传宗——以尽自己未尽的职责和义务。
贞元十五年(公元799)的八月一日,杨氏因病去世之后,柳宗元必定非常悲痛,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走出那种眷恋、失落、孤苦、凄绝的情感阴影。她的那位“贴身丫环”,如果同紫鹃一样,具有无私果敢、聪慧率真的品性,势必会继续挑起关心、体贴、照顾柳子的重担。俗话说:“人非草木,日久情生。”经过一年多的身心调整,柳子与爱妻杨氏的那位“贴身丫环”,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于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四月生下和娘,当为顺理成章之事。
其三,从柳宗元被贬远赴永州的经过情形来看。
永贞元年(公元805)九月一十三日,“永贞革新”失败,以“二王刘柳”为首的革新集团成员受到沉重的打击,柳宗元由礼部员外郎被贬为邵州刺史,赴贬所途中,十一月又加贬为永州司马员外郎,而且唐宪宗李纯特地下诏:“王叔文之党既贬,虽遇赦无得量移”,在仕途上给他们亮起了无法逾越的“红灯”。
永州距长安三千二百七十四里[9],偏僻而荒凉,属于“南蛮”之地。随同柳宗元前往永州的,不仅有67岁的老母卢氏、堂弟柳宗直、表弟卢遵,而且还带上了女儿和娘[10]。当时,和娘还不足5岁,由于其母身份卑微——陪嫁的“丫环”——原本一直未能公开承认此女的身份。一些专家认为,“和娘之母未能随同南来永州”。笔者觉得,柳子扶老携幼,远离长安,况且是在秋末冬初,气候日渐寒冷之时,舟车劳苦,途中没有女眷随行照顾,恐难想象?
柳宗元在元和四年(公元809)《寄许京兆孟容书》中提到;“城西有数田,树果数百株,多先人手自封植,今已荒秽,恐便斩伐,无复爱惜。家有赐书三千卷,尚在善和里旧宅,宅今已三易主,书存亡不可知。”意思是说他家在长安城西有几亩田,种着几百棵果树,大部分是长辈们亲手栽植,(因为没人照管),想必现在已经荒芜,或者被人胡乱砍伐,不再珍惜。家中曾经有皇帝赐给的书籍三千多册,留在善和里的旧宅之中,如今那房舍已经三易其主,书是否还在已经不得而知。
从上可见,当年他们离京之时,连曾经住过的房子、田地,都已全部变卖,原来家中所雇请的佣人、丫环之类,应该都已遣散。那么,既然连幼小的和娘都已公开承认,却不肯携带其母南来,(活生生地拆散其母女),恐难令人相信,而且也过于残忍了吧?
其四,从柳宗元几个子女出生的情形来看。
柳子的长女和娘死后,他还先后生育、抚养了两男两女四个小孩。韩愈在《柳子厚墓志铭》中,曾经提到:“子厚以元和十四年(819)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以十五年七月十日归葬万年先人墓侧。子厚有男二人:长曰周六,始四岁;季曰周七,子厚卒乃生。女子二人皆幼。”[11]
柳子辞世之时,他的长子周六,仅有4岁。据说是其外甥女(薛崔氏)的小孩,因为他当时没有儿子,将其过继到自己的名下。更主要的原因是柳宗元的大姐夫崔简一家,多灾多难,格外令人同情,柳宗元想借此加以扶持,鼎力相助。
崔简(772——812),字子敬,博陵(今河北蠡县南)人。贞元五年(799)进士,以文雅清秀见重于当时。曾任刑部员外郎,出为连州刺史。柳宗元的大姐嫁给崔简之后,一连生了8个小孩,贞元十八年(802)不幸去世。
元和五年(810),柳宗元贬谪永州期间,朝廷任命崔简为永州刺史,但还没到任,就被湖南观察使李众诬以贪污罪,流放驩州(今越南容市)。崔简的小弟弟赴长安告御状,为其哥哥伸冤。皇上派人查明此事之后,将李众和御史等人罢免,诬告的小吏被减免死罪,发配、流放到偏远之地,但并没有给崔简彻底平反、官复原职。
元和七年(812)正月二十六日,崔简因乱服丹药,病死在驩州,年仅39岁。俗话说:“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亲友们准备将他的灵柩,运回老家祖坟安葬,但在北运过海时,突遇暴风和巨浪,两个儿子崔处道与崔守讷被海水淹死。同年七月,崔简的灵柩运抵永州,只好由柳宗元出面,暂时草葬在此地,留等两年之后,再将其北运归葬祖坟。崔简的另一个儿子崔骈,本来是个出类拔萃的青年才俊,通晓英文,肩负弘扬儒学的期望,竟然也在同一年不幸去世,崔门连遭三次大难,实在令人倍觉凄惨。
崔简死后,其子女无人照管,柳宗元独自肩负起了教养他们的责任。崔简的长女崔媛,也由柳宗元主持,许配并嫁给了曾任朗州员外司户的薛巽。但崔媛婚后没几年,又于元和十二年(817)六月二十八日,分娩时不幸身亡。她的遗子——即后来被柳宗元收养、过继的儿子周六。(崔家诸事,柳宗元曾经先后撰写过《永州刺史崔君权厝志》等3篇墓志和5篇祭文;章士钊老先生在《柳文指要》的362——366页、988——992等页中,也分析得特别详尽。)
柳宗元的两位女儿年纪稍长,大女儿将近10岁,小女儿也比周六略大。“元和十年,柳宗元曾写诗五首与挚友刘禹锡讨论书法,互相酬赠。柳诗中有‘在家弄土唯娇女,空觉庭前鸟迹多’之句,在地上学习写字的小孩应有四、五岁,有人认为是指殷贤,她大约在元和六年左右生于永州。”[12] 按此说法推算,到柳宗元去世之时,殷贤也只有8岁左右,其小女儿则6岁左右,大约是元和八年左右生于永州。
那么,柳宗元的“影子夫人”, 于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四月生下和娘之后,永贞元年(公元805)随柳南来永州,于元和六年(811)、元和八年(813)及元和十四年(819)(在柳州任刺史之时),先后孕育并生下过二女一子(即遗腹子“周七“) ,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事。至于子女们之间生养间隔时间太长的问题,笔者估计,与柳宗元在长安时热心仕途,“久为簪组累”;以及被贬“南夷谪”(《溪居》)、“窜伏常战栗,怀故愈悲辛”(《种白蘘荷》),他的身心受到打击和摧残,健康状况非常欠佳,难以成孕有关。
孙昌武先生在他的《柳宗元评卷》中,有几处谈到过柳宗元的窘迫和危难状况:“他到永州后,一直没有固定的住所。大概他当时还抱有很快会复出的希望。他起初寄居在龙兴寺;元和四年,又在法华寺构西亭以居。当时的南方主要是竹木建筑,容易发生火灾。他‘五年之间,四为大火所迫’,物质上、精神上都受到很大损失……元和五年(810),他在潇水西的一条支流冉溪上购得一块土地,清除积秽,疏泉穿池,构亭筑屋。他把溪名改为愚溪,在那里度过和农圃为邻的村居生活。”[13]
元和十年(815),柳宗元被任命为柳州刺史之后,“当时的柳州又是远离中原政治经济发达地带、基本没有开辟的荒凉地方。经济文化都很落后,周边居住着长期叛服不常的少数族部落,社会很不安定……在这种恶劣、危难的环境下,精神上的压力之大可以想见,身体也受到损伤。他在永州时已病魔缠身,到柳州,先是患上‘奇疮’,险些丧命;后来又得了伤寒,愈后身体更加虚弱。虽然他刚刚年过四十,但已是白发苍颜了。”[14] 由上所引,足以证明柳子当时生活是否安定,以及身心状况是否康宁,与其是否生养小孩,关系极大。
三、柳宗元的“影子夫人”之名份问题
柳宗元的妻子杨氏去世之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替代之人——整整20年都没有“再娶”,其外在的客观原因,是“找不到合适的意中之人”;而内在的主观原因,在于柳宗元对前妻杨氏的感情既深又纯,无人能够填补她所留下来的“主妇空缺”(参见拙著《柳情深处难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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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长期跟随在他身边的“影子夫人”,为什么就一直没有给个明确的名分呢?原因究竟何在?笔者认为,可以从社会与个人两个方面来进行剖析。
所谓的社会原因,与“影子夫人”的“丫环”身份有关。在中国的古代,妇女的地位非常低下与凄惨。“丫环”,又叫使女,或者叫做婢女,也有叫做丫头的,是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最低阶层。她们大都由于家庭生活困苦而被卖到主人家里,也有的由于祖辈就是主人家的奴才,因而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主人家使唤的丫头。中国古代生产工具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加上官僚和地主对土地兼并严重,失去土地的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活相当困苦,天灾人祸时有发生,卖儿卖女的现象也十分普遍。一旦自己的儿女被卖给了别人,其人权和人身自由都被全部剥夺,不仅终身为奴,甚至世世代代沦为奴仆,生活是相当悲惨的。
古代不少文学作品,都描写过丫环们的悲惨生活经历。《红楼梦》的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其中所描述的贾宝玉初试云雨,就是在他的贴身丫环袭人身上试的。男主人和丫环偷情久了,丫环自然而然地就把自己看做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理想。然而作妾的机会毕竟是很少的,大部分丫环成长到一定的年龄,或配与小厮,或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就象秋风吹着的落叶一样,随风飘零,至于是落到锦帐之中,还是置身于粪堆之上,只有听天由命了。
《论<红楼梦>中丫鬟们的悲惨命运》一文曾经指出:“在《红楼梦》中,丫鬟们通常被分为三等:一等是熬成偏房的妾;一等是主子身边的大丫鬟;一等是下层丫鬟。虽然她们的地位有高低,但最终都逃不过悲惨命运的安排……丫鬟们——这些在畸形的社会制度下失去家庭保护的女孩,被剥夺了大部分的人生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她们的命运从来都不掌握在自己手上,即使这个群体中地位较高的丫鬟受到迫害时,也只能以死来抵抗一切,她们的生命是渺小而脆弱的。”[15]
《红楼梦》中的紫鹃,原名鹦哥,是贾母房里的二等小丫头。林黛玉进贾府以后,贾母让鹦哥去服侍黛玉,并改名为紫鹃。她以自己的勇敢、真诚、多思、聪慧等品性与黛玉结下了大观园中最真挚的姐妹深情,除了平时侍奉身体不好的黛玉汤药、谈天解闷之外,对于黛玉将来的婚事以及与宝玉之间的关系也甚为关心,曾一度以黛玉要回老家来试探宝玉的情意,使得宝玉大病一场。宝玉受骗娶了宝钗之后,黛玉不幸病逝,紫鹃被派到宝玉屋里做丫头,她甚为黛玉打抱不平,一度怨恨宝玉薄情。在高鹗的续书中,紫鹃于黛玉死后,看破世事,最后随贾惜春出家,终身服侍惜春。
由此可见,丫环们的命运,也并非其本人勇敢与否,就能争取来的。作为“影子夫人”的个人主观愿望来说,尽管柳宗元后半生遭遇坎坷,身心饱受精神的摧残与疾病的折磨,其为官清廉、家无遗财、甚至于死后无力治丧,全凭好心的桂管观察使兼桂州(今广西桂林)刺史裴行立,为孤儿寡母筹措一切丧葬费用,但只要柳宗元能够一直坚持不再“续娶”,自己能够一直陪侍在他的身边,代替杨氏——帮夫分忧、生儿育女、操持家中大小事务——尽其未尽的职责和义务,虽然无名而有实,又何乐而不为呢?!
总之,笔者深信,柳宗元的身边应该并且实际上一直有位非常能干和贤惠、而且知书达理的“影子夫人”。她不畏艰辛,不苛求名分,不贪图富贵荣华,任劳任怨,一直在柳子的背后悄悄地铺垫、默默地支撑,托起一座山,秀出一条溪,染红半天云,值的确得我们深入地探究和加以充分的借鉴与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