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正军
柳宗元道德观的核心内容为“仁义忠信”(1)。那么,其道德观的现实意义究竟有哪些,其局限性又何在呢?试析如下:
一、 有利于“公民道德”观念的更新。
江泽民同志在 2001 年年初举行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中共中央于 9 月 20 日正式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从而在我国掀起了一个公民道德建设的热潮。历史和实践都告诉我们,对治理一个国家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就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2001 年召开的中共永州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了 “以民为本,乐于奉献,宽容互助,团结拼搏” 的永州精神。无论是 20 字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还是 16 字的永州精神,实际上都跟柳宗元的“仁义忠信”道德观,有着源与流之间的密切联系:“爱国守法”与“ 以民为本”,是“仁”字在当前时代的最新诠释;“团结友善” 和“宽容互助、团结拼搏”,是人类社会对“义”字的最好注解;“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跟“乐于奉献”,都是“忠”字的具体体现;“明礼诚信”则是加入 WTO 之后,知识经济社会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因此,学习和借鉴柳宗元的“仁义忠信”道德观,对于更新公民道德观念, 加快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推动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发展,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有着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有利于干部队伍的建设。
柳宗元在《送薛存义之任序》中提出:“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这里是说,在地方任职的官吏们,知道你们的职责吗?当官是要为人民办事的,是人民的仆人,而不是奴役人民的。他在《封建论》中说:“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柳宗元认为,凡是能够秉公办事、有德于人民的人,大家都会心悦诚服的拥护,听从他的命令和指挥。所以,当官要“知其职”,要“行道”。“德绍者嗣,道怠者夺。”(《贞符》)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才能接替职位;如果道德败坏,就会被剥夺所任的官职。
从目前我国干部队伍的现状来看,尽管绝大多数领导同志都能牢记党的宗旨, 践行“三个代表”,殚精竭虑,一心为民。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自己手中拥有的权力,有的把权力当作获得金钱、美色等私利的工具;有的把权力当作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径;有的把权力当儿戏,对人民赋予的权力极不负责,敷衍塞责,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甚至胡作非为,草菅人命,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因此,必须提倡向柳宗元学习,“为役孰贱辱?为贵非神奇”,要真正懂得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的主人,而自己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要摆正“主人”和“公仆”的关系,切不可将其颠倒。要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想群众之所虑,急群众之所难,谋群众之所求,关心群众疾苦、关心群众的具体利益。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
柳宗元在《舜禹之事》中,详细地论述了尧禅让于舜的经过:“尧知其道不可,退而自忘;舜知尧之忘己而系舜于人也,进而自系。”柳宗元认为,尧知道自己不可能永久地治理下去,为了把帝位禅让给舜,自觉地退居幕后(如现在所谓的“退居二线”),以便让百姓逐渐忘掉自己的权威,使接班人(舜)的威望逐步树立起来;舜明白尧培养自己的意图后,进一步主动争取人们的信任和拥护,从而达到“自系”,使自己的根基得以更加牢固。
他的这一段话,对于解决当今干部队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问题,也有极好的参考价值:“ 退而自忘”、“进而自系”,远古时代的贤明君主尚可做到,更何况是 21 世纪的今天呢?
三、柳宗元道德观的局限性如下:
1、 “封建迷信”思想。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说过,佛教与其它宗教一样,“是人类精神的他律”,对人们的精神起麻醉作用,是“人民的鸦片”。柳宗元是一个具有鲜明唯物主义倾向的思想家,带有强烈战斗性的社会改革家。他反天命、反鬼神、反符瑞、反对一切神异变怪之谈,立论明确、尖锐,带有强烈的针对性,但却不排斥佛教。在《送巽上人赴中丞叔父召序》中说:“吾自幼好佛,求其道积三十年。世之言者罕能通其说,于零陵,吾独有得焉。”因为父亲柳镇、母亲卢氏、岳父杨凭以及好友刘禹锡都一心向佛,来到零陵之后,又结交了很多佛门中的长老,受到潜移默化的感染和熏陶,所以佛教对柳宗元的影响特别深。他认为佛教虽然是外来的,但不能“斥焉以夷”(《送僧浩初序》),它是我国百家学派之一,是“孔氏之异流”、“皆有以佐世”(《送元十八山人南游序》)。
柳宗元在《南岳大明寺律和尚碑》中提出:“儒以礼立仁义,无之则坏;佛以律持定慧,去之则善。”认为儒家的礼义与佛家的戒律,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他跟韩愈一样,不赞成佛教徒“无夫妇父子,不为耕农蚕桑而活乎人。”但认为佛教的教理“往往与易、论语合,诚乐之,其于性情爽然,不与孔子异道。”(以上见《送僧浩初序》)强调佛学的心性及其修养方面,跟孔子的学说有相通之处。他主习佛教天台宗,搞儒释合流,企图把佛学纳入儒家思想体系,用以佐世。因此他的观点深受佛家的欢迎,后来佛家把他列入天台传法体系之中,认为他是重巽的俗家弟子。
柳宗元对社会现实中残存的巫卜、天命、鬼神之类迷信思想和活动,一方面对它们进行无情的批判与揭露,另一方面又对它们采取相容的态度。认为“宁关天命,在我人力”(《愈膏肓疾赋》),主张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承认社会现实中确有这些“余伎”存在,但不能将它当成“恒用而征信”(《非国语 ? 卜》)的东西,来顶礼膜拜。幻想借神以佐教,借佛去鬼息杀,驱陋民,愚蚩蚩。
他曾在《下殇女子墓砖记》中记述过这样一件事:女儿和娘,“既得病,乃曰:‘佛,我依也,愿以为役。'更名佛婢。既病,求去发为尼,号之为初心。元和五年四月三日死永州,凡十岁 …… 性柔惠,类可以为成人者,然卒夭。”对温柔聪明的女儿,他非常疼爱,甚至采用“昄依为尼”的办法,来祈望挽救女儿的生命,但仍无济于事。柳宗元的这种做法,虽然是无可奈何之举,但也足以说明他在对待佛教的态度上,有一种自相矛盾的模糊认识,如同在透明度极强的理性水晶石上,涂抹着一层薄薄的无法自制的灰色情感带来的尘埃。
2 、“男尊女卑”思想。
由于唐代的等级森严,特别看重出身门第,而且法律禁止良民与贱民通婚,良民中的士族(贵族)与庶族(平民)也难联姻。柳宗元虽然被贬,身为“僇人”,但在婚姻问题上,仍然未能摆脱封建等级制度的束缚。贞元元年( 785 ), 13 岁的柳宗元与当时任礼部、兵部郎中杨凭的女儿订婚。贞元十二年, 24 岁的柳宗元与杨凭的女儿完婚。三年后,他原配的妻子杨氏因足疾,孕而不育去世。此后,尽管先后有好几个身份、地位较低的女子跟他同居,柳宗元却一直未能正式再婚,给她们以应有的名份和地位。
当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我们不能完全拿现在的观点来苛求古人。由于柳宗元生活在唐代由盛转衰的蜕变时期,人民困苦不堪,社会上贫富两极分化日益加剧,形成了“贫者愈困饿死亡而莫之省,富者愈恣横侈泰而无所忌”(《答元饶州论政理书》)的局面,封建统治阶级与平民百姓之间的矛盾斗争不断激化,农民大量逃亡,并且多次举行起义。在这种风雨飘摇的时期,柳宗元作为统治阶级中的中下层人物,为了维护唐朝的统治和自身利益,积极要求革新时弊,治国安民,因此,他的“ 仁义忠信” 道德观,既有民主进步性的一面,也难免有一些消极性的封建糟粕,但总的说来,那只是主干与末枝的关系罢了,直到 21 世纪的今天,仍然具有特别重要的参考与借鉴作用,值得我们不断深入地研究和学习,继承并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⑴ 孙昌武著《柳宗元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1998 年 12 月第一版
⑵ 湖南省柳宗元诗文选注组 《 柳宗元诗文选注》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1979 年 11 月第一版
⑶ 陈雁谷著《柳宗元社会心理思想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1989 年 9 月第一版
⑷ 吕国康著 《柳宗元的婚姻与子女》《永州日报》 2002 年 2 月 16 日 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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