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高考作文素材集锦【热点篇】之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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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火树银花 |
审核发布:火树银花 |
更新时间:2011-1-12 13: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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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高考作文素材集锦【热点篇】之六 6 、高考作文前瞻之农民 一、不伦不类的名词----农民工 农民工,这个不伦不类的名词,竟然在中国大地上广泛流行。 且让我从源头上探索一番(见诸辞源):民,人也。“此为人之通称。《诗。大雅。生民》:“厥初生民,时维姜女原。”我们祖先都是从事农耕生活的,其时都叫民。待社会进步,就有了社会的分工。《谷梁传》成元年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于是仕、农、工、商“四民”,就是职业之别。农业:栽种畜养之业。从事栽种畜养职业的人,才称农民。所谓“农工”,特指“务农劳作之人。”绝不是今天叫什么农民工的人。 工商聚居而有城市,城市以外的地方则称乡。四民散居,而称乡村。 因此,四民是职业之分,城乡乃地域之别。 两千多年的《诗经》就有“乡村”一词了。南朝宋谢灵运曾有诗云:“乡村绝闻见,樵苏限风霄”。民国时期,梁漱溟、晏阳初等学者主张用乡村建设以引发工商业,创造一条国家基本建设的新路,称为“乡村建设运动”,惜抗战起而停。 而农民工就不伦不类了。把家住在乡村的人统统叫农民,就定为一种身份,今后无论你干什么这种身份都不会变,已经奇怪,可是原是农民或者他们家庭出身的干部、教师、军官却又不称农民干部、农民教师、农民军官,唯独把农民甚至乡下出外打工的人,叫农民工,更是奇怪了。这样一来,把人都搞糊涂了,把思想都搞乱了。关于这个“三农”一词,已是长期的观念误区,是合作化、人民公社产生的。现在既然废除了人民公社,可这个失误的观念,却至今还在社会上普遍流行。给改革开放带来很大麻烦。 [点拨]农民工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然而素材中对“农民工”的这个词语的思考让人看了不能不说有点凄凉。人都是平等的,只有从内心深处,从思想观念上根本解决对农民的歧视,才会真正顺应和促进社会发展。 [适用话题]本素材可应用于“歧视”“观念”“平等”等话题。 农民工,仍然是一个沉甸甸的话题 逾八成农民工,主要靠睡觉、闲聊打发工余时光;近六成农民工对文化生活状况表示“不满意”或“很不满意”;超过四成的受访农民工没有一本书……岁末年尾,新华社记者带着调查问卷,冒着寒风,深入车站、工地,对农民工文化生活进行调查,得出的数据令人震惊。72.5%的受访农民工表示,工资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虽然这些年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善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虽然席卷全国的“清欠风暴”让大多数农民工拿到了血汗钱,但采访、调查的经历,仍清醒地告诉我们:对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国而言,农民工,仍然是一个沉甸甸的话题。 [点拨]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的贫乏给社会增添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 [适用话题]本素材可应用于“素质”“关注”“发展”等话题。 二、运用示例 1.标题示例: 《我们的名字叫“农民”》、《我们的名字叫“民工班”》、《大街上漫步的纸团》、《家乡的变化》、《月亮的脸偷偷地在改变》、《呼唤人才》等。 2.优秀语段示例: 农民在那么广阔的田地里耕作,不需要任何上岗证;可农民工在多么狭小的车间里劳动,都需要有“文凭”。城里人哪,你在讨价还价时想捞取到的“公平”,在农民身上,你可看到半点零星?!为了让你们保留一个“小市民意识”的桂冠,咱们农民还要背负一个 “小农意识”的罪名。城里人,你凭什么就觉得比农 民高出一等?! 温总理曾说:“现在,农民还是最苦的......所以,我们一定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连国务院总理都这么关注农民,城里人哪,你还凭什么歧视农民,鄙视农村?! ——《对不起,我是农民》 3.素材 将"农民工"变为"外来青工"也不能解决问题 “实际上我认为现在是不应该再叫农民工,农民工本身就带点歧视性质。”在两会特别节目《小崔会客》现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当工人就是工人,而且都是一样,都是合同工,所以我们现在叫外来青工,不叫农民工 关于农民工称谓,表面上是名号问题,实质上牵涉到名誉权、身份权乃至人格权。也就是说,农民工称谓带有歧视性质背后,是工资歧视、雇用歧视、文化歧视等各类歧视的长期存在。笔者以为,倘若农民工是一个强势群体,便不存在究竟应该如何称呼的问题。易言之,在眼下诸多各种歧视不能纠正的前提下,即便将“农民工”转变为“外来青工”,也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使农民工已经成为整个社会有机运转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他们处于城市和农村的夹缝中,生活状况令人担忧。他们的职业和生活缺乏制度化的保障,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有的甚至失去他们在农村赖以生存的土地,而在城市又没有好的生存际遇,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歧视。歧视直接导致他们权益的损失,权益的损失又直接影响着他们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 农民工受歧视当前无疑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进而造成社会结构性失衡。农民工在城市中作出了巨大贡献,却没有全面享受到城市的发展成果,如,没有成为城市居民,流动而不能定居下来,反而受到歧视。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注意到了这方面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尽力让农民工也能享受到城市发展成果。但总体来看,农民工享受的发展成果还不多,需要做的工作也还有很多。 必须指出,受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素质等方面的限制,农民工仍然缺少代表农民利益阶层的代表——全国农民工人大代表仅有大家都知道的几位。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的重要举措,也是保证农民工政治权益的切实路径。当前,各地必须注意按照这一要求,切实推进农民工政治权益的实现。 与此同时,也要注意提高农民工的城市适应能力,特别是提高其生存技能。农民工毕竟来自相对落后的农村,与城市居民相比,在综合素质方面有一定的差距。他们的文化素质与城市人相比相对较低,且职业技能也相对不足,因而丧失了与企业讨价还价的资本。所以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的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农民工也要加强自身的文化修养,逐步提高城市适应能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身份歧视。 建设和谐社会,离不开农民工这一群体。各城市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农民成为城市居民并使其融入城市主流文化,让农民全面享受发展成果,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 适用话题:称呼,和谐,能力;他们,歧视 翻新电视机下乡?农民不是消“废”者 “家电下乡”不仅满足了广大农民的消费需求,也激活了广大农村的消费市场,所以,这一惠农政策自推行以来,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从试点到全面推广,“家电下乡”做得日益红火,也因此让一些人得了“红眼病”。重庆市工商部门近期就查获了5起借“家电下乡”之名销售翻新电视机的案件,这些翻新电视机仿冒名牌产品,便宜是便宜,但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 所谓翻新家电,就是将废旧家电换上新壳,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是彻头彻尾的假冒伪劣产品。这样的家电卖到农民手中,后果不堪设想。问题还在于,翻新家电牟利坑农借的是“家电下乡”之名,这就使“家电下乡”这样一项好政策蒙尘,并误导受害的农民朋友把不满情绪指向“家电下乡”政策本身。因此,对包括翻新家电在内的一切损害“家电下乡”名誉的行为,有关部门要大力查处之,负责实施“家电下乡”的所有部门要共同声讨之。 我不知道是些什么人在干这样伤天害理的勾当。把城里人当废品卖的家电加以翻新,卖给农民朋友,这等于是把农民当作消“废”者,把农村当作垃圾场。翻新家电之外,也不排除一些厂家把积压的、滞销的产品混入“家电下乡”的行列。这就不是借高尚之名干下作之事,而是在高尚的名义下干下作之事,与翻新家电者没有什么本质不同。“家电下乡”是一块诱人的蛋糕,对参与其中的企业来说既是荣誉也是责任,切不可见利忘义、浑水摸鱼。相关监管部门也不能因为企业举着“家电下乡”的旗帜,就放松对其产品质量的监管,否则就与失职无异。 在当下,广大农村是一个有待培育开发的潜在市场,广大农民的购买力还不够强,但农民也是和城里人一样、受同样法律保护的消费者,而不是低人一等的消费者,更不是可以任意欺蒙的消“废”者。任何有正义感的人,都会赞成拿起法律武器捍卫农民的现实权益。不过,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和农民自身的维权意识、维权能力一样薄弱。在这个意义上,“家电下乡”只是全部工作的开始,当前迫切需要的是为农民开辟售后服务争议解决和维护权益的绿色通道。“家电下乡”延伸到哪里,农村维权工作就应当延伸到哪里。有了及时的法律救济和畅通的维权渠道,农民朋友就不会成为懵懂无奈的消“废”者,谁想再把他们当作消“废”者都将是一厢情愿。 适用话题:好与坏,温暖,送,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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