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设施、场地、器材管理制度
一、购入的体育器材必须严格管理不得丢失。并建立明细帐目。
二、体育设施、场地、器材如有损坏或丢失(保管不善),追究当事者责任,酌情赔偿。
三、为保证体育教学正常进行,体育器材不借给个人长期使用。
四、场地、器材借出,必须经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同意方能使用。
五、师生员工课外活动借用体育器材,必须当日借当日归还,体育课所用器材下课就归还。
六、班级课外体育活动按规定活动日期凭“体育器材借用专卡”发放器材,无卡不借。
七、有意损坏体育设施、场地、器材(用脚踢篮、排球)者一律追究责任,除照价赔偿外,由学校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八、人人必须注意培养爱护体育设施、场地、器材的美德,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培养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九、总务处寒暑两假要组织对体育器材、设施,场地的维修和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