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室管理
一、 多媒体教室、音乐室管理制度
1、这些教室由各有关老师负责管理,凡需用的,须经管理人员批淮。
2、进入教室必须脱鞋,按规定座位入坐,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带食物进入。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尽可杂物。
3、室内的设备从爱护,服从老师指挥,不得擅自玩弄,严禁野蛮操作,如有损坏室设备的,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4、定期安排学生清理室内卫生,每次离开要关好电器,锁好门窗。
5、室内所有设备和教具不许挪作它用,一律不外借。
6、禁止在室内喧哗,禁止在室内乱蹦乱跳,禁在黑板上乱写乱画。
二、 生物、物理、化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前要认真阅读有关课文,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
2、带齐学习用品,准时进入实验。不迟到、不早退。
3、按指定座位迅速坐好,保持室内安静。
4、实验室内的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或带走。
5、实验时必须听从教师的指导员,遵守操作规程,积极进行探索。
6、爱护实验器材,节约使用水、电、实验材料和药品。损坏物品要及时报告老师。
7、按照实际观察结果,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8、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结束以后,清理好实验用具和实验桌。
三、 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凡借教学仪器设备,应及时做好借领手续,每学期结束前须把电教仪器收回,全面进行检修。
2、借出的教学仪器在使用中,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3、普通教具、学具、教学录像带(软件)只供备课上课使用,不得长时间占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不得转借。
4、所有教学仪器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
5、加强管理,做好防盗工作,确保安全。
四、 班级电教器材管理制度
1、电教器材实行班主任管理负责制。
2、每班组织好学生,做好防尘、防锈保护工作,出现故障及时报教导主任与电教员联系维修。
3、班级各学科做好开展电教活动的记录。
4、每学期末学校对各班电教器材检查一次,对管理得好,使用率高的班予以奖励。
五、 电脑室管理制度
1、使用电脑必须按规定填写好有关使用表。
2、服从电脑教师的安排,按编排座位表入座。
3、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电脑。
4、在指定的电脑上操作,不要随意触摸其他电脑。
5、讲台前两台电脑严禁学生使用。
6、要爱护电脑室的一切施设备。电脑室所有器材、用具不得随意挪借。
7、进入电脑室一律脱鞋,爱护室内卫生。
8、勿随意走动,勿大声喧哗。
9、不许抽烟,吃东西。
六、 广播室管理制度
1、广播室是学校的宣传阵地,广播员要在德育主任和团委主管指导下,宣传国内外的理要新闻和学校的好人好事,播入健康音乐,晚自习播放电视新闻和校园新闻电视新闻和校园新闻电视。
2、建立播音员月会制度。播音员严格按照相馆值日表轮流值周,准时播音,做到准备充分,从容自如,每次播音认真填好登记表。
3、播音员一律用英语或普通话播音,尽量做到准确无误。
4、播音员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到广播室。
5、广播室内所有设备、音带、唱碟及文具、原则上不外借,确有急用者经有关领导批示、登记后方能借用。
6、播音员要爱护室内设备,注意安全用电。发生设备故障,及时向维修人员报告。
7、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清扫一次。
8、人走要切断空调及电器的电源,关好门窗。
七、 图书馆管理员一日常规
1、在做好分发报刊书信、收发文件的基础上,将新书及时登记入册,并注明序号、书名、册数、单价等。
2、按书目种类摆放整齐,书架标明排、栏、册,便于教职员工查阅。
3、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扇及空调。
4、教师凭借书卡借书,工作人员须做好借书、还书的接待工作。
5、须知好学生的阅读指导工作,一方面教育学生认真阅读学以致用;另一方面指导学生端正坐姿并注意看书卫生。
6、认真进行图书介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
7、要为图书管理电脑化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努力争取早日网络化。
8、做到账、书相符。
9、每日开馆前清扫地面,做到窗明几净,通风良好,迎接师生员工来馆借书或阅览。
八、 文印室管理暂行办法
1、文印室属学校的机要阵地,归校务办公室管理。
2、打印资料由部门负责人初审后交校办审批。打印的资料要求字迹清楚,不写草全字。有关学校文献资料,由有关部门和校办公室直接交文印室打印。打印好后,责任人需认真校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交与文印员印制,若出现失误,由责任人赔损失费用。
3、以下资料不行到文印室打印成复印:
(1) 班级或年级的随堂测验试卷或每周布置的家庭作业(毕业班除外)。
(2) 非工作需要的私人资料。
(3) 校内的非全校性通知。
(4) 印制资料要求提出前一天向部门主任(主管)书面申报。凡不提前申报者,不能保证按期完成(文印员作好登记)。
(5) 未经领导审批或私自印制资料者一经查实,要给予相关责任人适当经济外罚。
(6) 文印室纸张不淮外领。查实文印室纸张有外领或浪费等情况要给予相关责任人适当经济外罚,文印室进出的纸张每季度由校办盘查一次。
(7) 非文印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文印室。
(8) 非文印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复印机、速印机、电脑打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