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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奖者佳作(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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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火树银花 |
审核发布:火树银花 |
更新时间:2011-1-12 6:4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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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新概念作文一等奖获奖者佳作(二) 第一部分 第1章 青葱岁月(1) 她觉得似乎有一只潜伏在暗处的兽,在他们毫无察觉的时候不动声色地一点一点地侵蚀着他们的生活。 天使在人间 文/金子棋 莫小月是个极其癫狂的女人。这表现在她刚看到我写完开头的这句话后就愤慨地冲了过来。不顾自己还被织布营养面膜绷住的脸,大嚷大叫道:“本姑娘永远十八岁,什么女人不女人的,我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说完还不忘给我的后脑勺来上温柔一拳。 这还表现在她几乎能在一个礼拜内花光一整个月的生活费。包括从原版碟市场杠回一麻袋一麻袋的摇滚CD,有一次我很好奇就随手拿了一张看了一下。然后非常心痛地发现自己的英文成绩肯定退步了,整张CD上的英文字母都以我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方式组合在一起。我无比悲伤地轻叹了一句:“我怎么都看不懂啊!”莫小月立马接口说:“那是希伯来文。” 其实原版碟还是小Case,如果你看见莫小月走进恒隆和九光时通红的眼睛,你一定能对她的癫狂有进一步的了解。只是莫小月从来不买那些俗气的超短裙和高跟鞋,她的美不需要装点。她只买些叮叮当当的小配件,只是这些小配件前还有两个定语就是“根本没用”和“近乎天价”。到目前为止莫小月已经从VivienneWestwood的专卖店里扛回十几把花色各异品种不同的雨伞,她还迷恋AnnaSui奇形怪状的香水瓶。当她把整套度假洋娃娃系列全部扛回家的时候,我顿时傻了眼。而当她把那套香水美美地摆在玻璃柜里并且打算让它们在木质的隔层里永垂不朽的时候,我承认那个瞬间我真的很想用网球拍打她的脸。 莫小月的癫狂之处还表现在她极其变幻莫测和飘忽不定的行事作风上。她会半夜三更看一些已经作古的黑白电影,当然有的时候也会看一些纯爱恋的文艺片。她经常会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穿着单薄的睡衣坐在地板上。一支一支地抽中南海,或者听椎名林檎,听着耳机里嘈杂混乱的声响,一夜天亮。 莫小月很美,虽然她总是穿着有洞的牛仔裤和肮脏的帆布鞋,无所顾忌地到处乱晃。她那一头瀑布般浅褐色的卷发永远不加修饰地散满整个背脊。可是当你看见她在剔透的阳光下温柔绽放的如同马蹄莲般清澈的笑容,当你看见她睡着时像猫一般安稳的姿态。当你看见她在灯光明灭的舞台上唱出鬼魅般的歌声,她的眼睛却像孩子一样纯澈。你将无法回避也不能自持地认定她是个天使。翅膀还沾着水珠的,笑容像是最柔软的一片云层的天使。 陆子夏也不能幸免。当他在BBF看见莫小月那张樱花般的脸,躲在酒精弥漫的瓶瓶罐罐后面,眼睑低垂,睫毛上像是沾着颤落的泪滴。陆子夏很不确定,他看见的究竟是幻象还是真实。PUB里的光线仿佛有了身体,暧昧地穿梭于人群之间。陆子夏绕过喧闹的舞池,他想找到那个有着天使般神态的女子。可是他失败了,莫小月消失了。他们的第一次遇见,莫小月像昼伏夜出的鬼魅一般在人间走失。 鬼魅是醉了的天使。 陆子夏握了握拳,掌心里是细密的汗。 连续数日陆子夏在BBF里等,他在和自己打一个胜算渺茫的赌,如果那个女孩再次造访人间,那么他要去捕获她。陆子夏对自己有十足的信心。 然而爱情根本不需要什么信心。只要考验。 爱情给陆子夏的考验就是他不能轻易找到她。本来像莫小月那样的女子与BBF这样的PUB之间没有丝毫归属感。莫小月属于一尘不染的天堂。 四月过去了,陆子夏再也没有见过莫小月。他开始循规蹈矩地每天去画室画一整天的画,晚上早早就回家休息。他开始相信莫小月只是一个美梦,一个幻觉。天使又怎会染指人间?然而当他终于放弃找寻的时候,他却再一次遇见了她。他不知道这是上天的赏赐还是劫难。 哥早上打来电话的时候我还在床上滚来滚去享受清梦。莫小月倒是早早就起床了,她在给新种的玫瑰浇水,顺便再迷茫地望两眼天空。 都说了,她是个癫狂的女人。 哥说:“你晚上和小月一起来吃饭吧。” 我说:“要吃你们俩吃,我就不当灯泡了。” 哥说:“不是,我想给你们介绍个朋友,挺不错的一个人,一起来吧。” 我勉强“嗯”了一声。末了又关键性地问了一句:“你不是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吧?” 哥给了我个爆炸性的答案。他说:“小丫头片子,越来越聪明了嘛。” 我说:“你去死。” 莫小月在知道今晚的饭局是为了给我找对象之后,就特别兴奋。又是帮我化妆,又是帮我弄头发。在她拿电发棒给我卷了个洋娃娃般的发型之后,她的癫狂本性又显露了出来。 她拿出她那条压箱底的粉色Prada的豹纹小裙衫和鞋跟10厘米的LV的鹿皮靴,笑得跟朵花似的说:“穿这条吧,姐姐赔了老本也要给你找到男朋友。” 我说:“你疯了吧。有穿这样去大排挡吃饭的吗?” 她立马反驳得我哑口无言。 她说:“今天咱们去帕兰朵吃。” 我在心里暗想,这两人太癫狂了。我的人生就这样毁在他们俩手上了。 出门的时候,我看见镜子里的莫小月,还是穿着她的破牛仔裤和匡威的帆布鞋。她的衬衣还是我哥的,G-STAR的旧款。她用一根细皮带把过长的部分束起来,看起来就比先前有味道得多。衬衫是暖黄色的,像是在阳光里晒久了。 我怀着颤颤巍巍的心走进帕兰朵,一路上不停地祈祷着,不要是麻子脸啊,不要满口黄牙啊。不会是香港脚吧?如果是这样那就让这辆车直接出车祸算了。 我发现和莫小月待久了,我的思维也变得癫狂起来。 但是看见陆子夏时我还是吃了一惊。他英俊得超乎了我的想象。微长的头发,眼神干净得像是在森林里受伤的小兽,可是笑容却很神秘。他有点像我喜欢的小田彻让,只是比他高出许多。 陆子夏至少有一米八五。 陆子夏和我哥坐在一起简直可以去组个男子组合,靠脸皮出唱片,一定卖疯。 我和莫小月走到桌前,打算在我哥的介绍下和他打个招呼。可是这小子在看到我们时居然愣住了。我心里暗想,莫小月这次真是功不可没啊,把我打扮得这么惊天地泣鬼神,连百年难遇的大帅哥都被我迷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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