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升旗制度
升国旗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规定,学校每天都要升挂国旗(寒暑假和恶劣天气除外)
二、每逢星期一和重大节日、纪念日,学校举行升旗仪式,仪式
定于早晨进行。
三、举行升旗仪式时,全校师生穿校服参加,少先队员必须佩戴红领巾,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四、升旗仪式的程序:
1.由教导处并介绍每次升旗的护旗手,优介优评,以激励和鼓舞。
2.出旗----旗手持旗,护旗手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肃立(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
3、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4.唱国歌。
5.国旗下讲话(由校领导或老师、学生代表作简短而有教意义的讲话)。
五、每日升降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员工都应对国旗,自觉肃立、敬礼,待国旗升降完毕后方可自由活动。其它场合,遇到升降国旗时也应按以上规定自觉执行。
六、每日傍晚,由旗手和护旗手按〈〈国旗法〉〉第十六条降旗。
七、旗手、护旗手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较强的责任心,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八、国旗降下后,由旗手妥善保管,切不可污损、遗失,否则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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