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员工奖惩条例
为了充分肯定教职员工的劳动成果和工作成绩,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和工作积极性,为尽快促成我校管理水平创一流、教育质量创一流,特制订本条例。
一、奖励
(一)效果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效果奖(学年计)。
1、统考、会考或中考、学科成绩达市平均水平为及格,市平均以上为优的科任老师。
2、高考达标为及格,超标为优的班级。
3、初三升本校率高的。
4、小学期考达镇中心小学水平为及格,超标为优秀的班级。
5、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有经验总结交流;或班主任获镇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者。
6、处、室(组)工作获镇以上主管部门表彰奖励者。
7、工人在优质服务、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方面成绩突出者。
(二)优质课、优秀科研成果奖:在镇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奖者可获优质课奖和优秀科研成果奖。
(三)辅导奖: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获辅导奖。
1、辅导学生参加学科或文体竞赛(或表演)活动,获镇以上主管部门奖励者;或获市以上群团组织奖励者。
2、辅导学科成绩较差的学生,使其有明显提高,统考(会考)中,学生成绩在良好以上的辅导老师。
(四)转差奖:对于品行较差(或有某方面劣迹)的学生,经老师耐心教育、感化,能改正错误、进步明显,且能稳定在中上水平,其辅导老师可获转差奖。
(五)良师奖:教师师德高尚、师能良好、师技精湛,坚持教书育人,深受学生爱戴和家长欢迎,社会反映良好,成绩达标,经民主推荐,可获良师(优秀教师)奖。
(六)论文奖:教师总结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或教育科研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学校将发给论文奖。
具体要求有二:
1、必须是与所任学科或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关的文章或著作;
2、文章署名要冠以单位名称(东莞XX学校)。
(七)创新奖: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获创新奖。
1、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成效显著,且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者;
2、职员从事管理改革,成效显著,且经有关部主管门鉴定认可者;
2、职员从事管理改革,成效显著,且经有关部门主管鉴定认可者;
3、工人从事技术改革,成效显著,且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者;
4、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被实践证明效果显著者。
(八)明星教师奖。
教师事业心、责任感强、业务能力强,工作成绩超标,社会评价良好者,可评为校内明星教师(评选标准和办法另定),其奖励办法如下:
1、以明星班主任姓名命名班级名称,明星班主任可同时作为两班班主任。
2、凡被评为明星教师者其基本工资可以上浮一至二档,除课时工资相应增加外,在评定学期奖金时,还可领取超量工作奖(办法另定)。
二、惩罚
(一)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参加镇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竞赛活动,且参赛必须获奖。不参赛或参赛不能获奖者,将给予其当月奖励工资、学期奖各下降一档处罚。连续两年之内辅导不能获奖者将给予高职低聘一档的处罚;两年之内均不组织参赛者,将被辞退。
(二)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须受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解聘:
1、工作失职,造成校誉或经济损失者。
2、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职,造成家长投诉者。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学生退学者。
4、工作不负责或失职,出现事故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效率低下,拖沓,影响学校工作正常运作者。
三、评选
(一)奖励评选程序为:参评者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校长批准。
(二)效果奖、转差奖、良师奖、优质课奖、辅导奖、创新奖每学年评选一次。
受惩罚者当月执行(细则另定)
附一、校内职称和调级
签订了聘用协议的教职员工,经过一年以上考核,其工作认真负责,教育教学能力强,工作效果好,经评定,可以低职高聘(即可以提高职称等级聘用);工人经过一年以上考核,其德、能、勤、绩都非常突出,经评定,其固定工资可提高1-2级。
对于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教职员工,若工作态度较好,仍可留用,但须高职低聘(即降低职称等级或降低1-2级工资聘用),若其工作态度不好,则须终止协议而解聘。
职岗不符者,原则上降级使用,经过培训,领有现岗上岗证者,可按原职使用,但最高职限不能超中级。
1、本科毕业生,工作一年后定为中教二级,工作五年后定为中教一级,工作九年后定为中教高级者,学校可认定其职称。
2、专科毕业生,工作一年后定为中教三级,工作四年后定为中教二级,工作八年后定为中教一级,工作十二年后定为中教高级者学校可认定其职称。
3、中专毕业生,工作一年后定为小教三级,工作四年后定为小教二级,工作七年后定为小教一级,工作十年后定为小教高级者学校可认定其职称。
4、不符合上述工作年限而评定的相应职称,有破格材料且有审批证件者,学校可认定职称。
5、不符合上述工作年限而评定的相应职称,待经过学校复核(与低职高聘者考核条件相同)合格后,方可认定。
附二:奖励细则(试行)
一、优秀教师(良师奖)评定标准
1、学年度两个学期工作考核均为优秀者。
2、校内外普遍认为其师德高尚、师能高超、师技精湛者,深受同事、家长、学生好评。
3、被评为学校先进工作者发给奖金:获镇、市、省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先进教育工作者,镇、市、省所发奖金照给,学校不另发奖金。
4、优秀班主任奖金与优秀教师奖金相同。
二、校级优质课每学年评选一次,由教研组初评,学部教导处复评,校长审批,给予表扬并作评优条件。
校级优秀教案每学年评选一次,全期教案书写均工整,符合规范要求,给予表扬。
获镇级优质课奖金:设一等,二等(如镇、市不设奖金的话),三等奖给予表扬。
获市级优质课奖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如镇、市不设奖金的话)。
三、辅导学生参加学科或文体竞赛(表演)活动奖励细则
1、凡选送作文、书法、美术类作品参赛而获奖,无论获奖人次多少,其辅导教师只按其中获奖最高等级领取一项辅导奖,现场比赛而获奖,每项奖均计辅导教师一项奖;学生已有较好基础参赛而获奖,其辅导教师可获辅导奖荣誉,但不发奖金。
2、同一件作品参加不同类竞赛而且获奖,只按其中奖励等级最高的一项给辅导教师计奖。
3、文艺节目参赛而获奖,每获奖一个节目均给辅导教师计一项奖,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每个学生均计辅导老师一项奖。
4、参加镇以上群团和镇的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评选活动获奖者,学校给予精神奖励,且可作学期参评依据之一,不另发奖金。市级群团组织的竞赛只相当于镇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依此类推。
5、凡有学生参加的校外竞赛活动并获奖金,除说明奖给辅导教师或一人者外,须上交学校按辅导教师和学生各半的原则发放。
6、辅导奖设镇、市、省和国家级,均分别设一等,二等,三等。
7、参加国际竞赛获奖,学校将重奖学生和辅导老师(奖金另定)。
四、效果奖的评定及奖励金额
1、统考或会考、中考中,学生学科成绩的科平分、优秀率、及格率达市平均水平的教师可获及格奖,超过10分或5个百分点以上则获优秀效果奖。
其他人员的工作获得镇以上主管部门者可获效果奖。
2、校级教学效果奖的评定方法:两个学期四次正规考试中,学科成绩的科平分、优秀率、及格率均高于镇、市水平,或目标对比单位。
其他人员的工作经部门评定,学校审核,确认为优秀者。校级效果奖不另发奖金,可作为学校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入选参评。
3、镇、市、省级效果奖均发奖金。
五、给在稳定生源、发展生源方面贡献突出的老师发给奖金。
以上各项奖励的奖金具体视学校经济状况,综合平衡,另定。
附三:处罚细则(试行)
一、通则
出现以下现象的有关教职工(及其家属),将给予警告,下降月奖金严重者即辞退。
1、破坏践踏草坪者;乱吐乱扔者累计二次,当月奖金下降一档。
2、上班(含开会)迟到、上课接听电话者,当月奖金下降一档,累计3次当月奖金全无。
3、占用公物或占用学生品或占学校小便宜,情节严重者当月奖金全无。
4、赌博者,收看不健康音像制品者,打麻将者,当月奖金全无。
5、说粗言、脏话、恶语伤人者,非经学校同意鼓动学生转学者,一经发现,当月奖金全无。
6、被家长投诉且情况属实者,若情节较轻,当月奖金下降一档;若情节严重,每发生一次,当月奖金全无。
7、上班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中途离开课堂者,按缺课处理,缺课缺辅导一节、缺开会(含升国旗)一次计旷工一天。值日、值勤人员不能按时到岗者,当月奖金下降一档;未到岗者计旷工一天。值日、值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无检查、无记录,有问题未发现,发现问题不反映不处理,当月奖金下降一档。
8、体罚(或变相体罚)、打骂学生有辱其人格者,赶学生出课室,每发现一次,扣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月奖金全无,立即辞退。
9、找家长办私事,向家长索取礼品、红包者,每发现一次,当月奖金全无。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
10、在学期工作中向家长收取辅导费或到校外兼职者当月奖金全无,严重者即辞退。
11、说三道四,背后论人长短或挑拨离间,惹事生非、写匿名信者,当月奖金全无,并无学年奖,情节严重者,立即辞退。
12、夜班人员睡岗者,一经发现,除扣除其月奖金外,立即辞退。
13、拉帮结派中伤、打击别人者,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4、不通过正当渠道反映情况,随意向校外人员通报校内不能公开的情况者,一经发现,当月奖金下降一档;情节严重者,当月奖金全无;特别严重者,立即辞退。
二、教师处罚细则
出现以下现象,有关教师、班主任当月奖金下降一档,累计三次当月奖金全无。
1、经常不布置作业或作业批改不及时不细,甚至批改有错者;
2、课堂纪律混乱,有学生睡觉、说话、下位等现象而不过问或“过问”低效者。
3、无教案(含班会课)上课者;
4、辅导不耐心,对学生有讽刺、挖苦或恐吓、斥责被学生投诉等现象;
5、学生打架、斗殴或损坏公物(含践踏草地),或课室内外墙上有鞋、球印,所在班的班主任。
6、有学生经常不出操,所在班的班主任。
7、学生抽烟,观看黄色书刊,当月内教育不力,有关班主任;
8、学生违反仪容要求纠正不力,所在班的班主任;
9、休假学生离校、返校当天班内务工作没搞好的班班主任。
三、职员处罚细则
出现以下现象有关职员,当月奖金下降一档,三次当月奖金全无。
1、接待人员传递信息出错或接待态度不好,或解释有误;
2、职工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出差错者;差错较严重,造成失职者,其当月奖金全无。情节特别严重者,立即辞退。
3、管理人员因工作不深入,或作风不实,造成工作失职者;若失误较严重,当月奖金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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