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流动红旗”评比办法
一、评比项目内容十项
早操、早读、眼操、仪容、课余、清洁、晚修、考勤、上课、宿舍
二、评比办法
1、以上十项,每项10分,总分100分。
2、每天由学生会(小学部由少先队)组织轮值巡查在“评分表”登记评分。
3、上课纪律及出勤由科任老师上课即查,在《教室日志》评分。每周由各班班长统计平均分,连《教室日志》交教导处,再由学生会抄到“评分表”。
4、宿舍由生活老师评分,每周把成绩交教导处,再由学生会抄到“评分表”。
5、每周计出各班总分,评比一次,总分进入奖励30%班级范围的班级,分别授予“流动红旗”。
三、扣分办法
1、以下情况一人次由科任扣当节0.5分(必要时在《教室日志》登记名字):
(1)预备铃响未做到静候上课;
(2)上课前未擦净黑板或桌椅不整齐;
(3)没带齐学习用具。
2、以下情况一人次当天扣班0.5分:
(1)乱丢乱吐,或践踏草地;
(2)少先队不戴红领巾;
(3)不穿各校服;
(4)迟到或早退或上课走出室外(旷课1节扣1分);
(5)违反仪容规定;
(6)课室内外(含包干区)墙上出现鞋、球印(以个数计);
(7)课间休息过剧活动(含走廊追逐、发怪声);
(8)放学没关窗、灯,没锁门。
(9)课室垃圾,走廊垃圾没及时清理。
3、早操有下列情况之一、扣当天分数:
(1)在运动员进行曲结束前未快静齐、集好队的班扣1分;
(2)做操过程中出现讲话、打闹一人次扣1分;
(3)无故不参加做操或不参加跑步,一人次扣1分;
4、以下情况一人次扣班当周总分5分:
(1)不尊敬师长(含叫外号,不服管教,顶撞等);
(2)赌博;
(3)偷窃;
(4)勒索;
(5)打架;
(6)破坏分物;
(7)招惹外人(含招家长)“私了”;
(8)抽烟;
(9)爬墙;
(10)下流意识行为;
(11)不依时就寝。
5、如出现处分,一人次扣该班当周总分7分。
6、如撤销处分,一人加该班当周总分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