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岗位职责
校长职责
校长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抓好校内教育教学工作,具体职责: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教育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完成国家下达的教育计划和各项任务,实现办学目标,部署好学校的全面工作。
2、实施素质教育,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德、智、体、美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
3、做好教职工的聘用、使用、考核和培训工作,建立结构合理、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4、充分发挥中层干部和班组长的作用,确定教职工的任职岗位和工作量,根据学校管理制度决定教职员工的工资和补贴,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惩。
5、管理好校舍、校产及设备设施,合理使用和维护校产资源。
6、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学习、会议制度,建设良好的校风、校纪。
7、指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8、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学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