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改善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师生的身心健康,美化、净化校园,为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二、环境卫生和管理办法
1、学校总务处设环保小组,直接管理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小组里设组长一名,清洁工若干名,清洁工人主要负责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洁,绿化工人主要是负责学校的草坪、花卉的栽种与护理工作。
2、落实清杂工的岗位责任制。对每个清杂工,小组定下具体明确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质量指标,用以衡量其工作是否达到岗位职责要求。
3、清杂工所用的工具和消毒设备、药液等,由总务处和医务室统一配置,力求用最先进的工具,最安全而又最有效的消毒方式。
三、环境卫生的检查
总务处配合教导处每日对教室、学生宿舍、划定的班级校内保洁区进行卫生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公布。各班的教室、划定校内保洁区的清洁卫生由该班的班主任组织进行,学生宿舍的卫生清洁由生活老师组织进行。环境卫生保洁小组每周不定期对各办公室、科室、年级办公室、功能室进行一次卫生检查评比,各室清洁卫生由该室负责人组织进行。食堂内外清洁卫生由其内部组织进行。
四、环境卫生的质量指标
1、 通道、走廊、厅口、楼梯洁净无垃圾、灰尘、砖头、杂物等,水沟无堆积,水流畅通无阻。
2、墙壁无污点,白净如雪。窗户、门、墙上无挂物、桌椅一尘不染。
3、厕所,洗脸盆、洗涤盒清洁卫生,消毒严格;便盆及时洗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
4、草坪无异物。
5、定期对蚊、蝇、蟑螂、老鼠等进行有效灭杀,有效地防止病虫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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