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要不要惩戒问卷调查(学生回答)
问题一:中国教育部规定教师可以对于违反学校校纪校规的孩子可以给予适当的惩戒,你知道吗?
□ 知道 □不知道
问题二:如果你违返校规或者是班级纪律,老师给你适当的惩戒你能够接受吗?
□ 接受 □不接受
问题三:当你在课堂上讲笑话,或者是和同学交头接耳,你可以接受老师罚站五分钟,或者课后向老师当面说明或者反思的惩戒呢?
□ 接受 □不接受
问题四:当你周末没有完成老师规定适量的作业时。周一早晨老师罚你补写,或者罚你背诵或者是抄写英语课文,你接受吗?
□ 接受 □不接受
问题五:如果你一时冲动,冲撞了别的同学,甚至大打出手,打伤别的同学,老师要求你赔偿医药费,在班级周会上做书面检讨,接受班级全体同学的监督不再违反校纪校规,你接受吗?
□ 接受 □不接受
问卷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从本校两个不同类班级抽取一百二十八位学生进行调查,所有同学都是无记名调查,因此孩子们基本上是表达自己的心声,情况应该是真实有效的,而且是学生自己在班长的带领下进行的,没有老师和班主任参与的因素在里面,所以没有任何其他因素的引导。
调查结果反馈:
问题一:知道:56人 不知道:69人
问题二:接受:106人 不接受:22人
问题三:接受:105人 不接受:23人
问题四:接受:102人 不接受:30人
问题五:接受:106人 不接受:23人
调查后的反思:
调查结果让我们发现大部分的孩子在违反校纪校规的时候,可以接受老师适当的惩戒,但是每一项惩戒都是有很多孩子不愿接受老师的惩戒,这让我们担当教育孩子这一责任的老师或多或少产生一些担忧。从结果上我们不难看出随着老师对孩子们适当的惩戒的力度加大,孩子显然承受的程度减小,有的孩子对于自己在在学校做出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之后却不愿意为此付出代价。
问题一告诉我们学生当中很多不知道教育部的规定,其实实际操作中,教育部的规定也是很模糊的。惩戒和惩罚的界定很难,尤其是变相体罚,惩戒过分就是变相体罚,就是违法的,所以老师一般只是在不得已的情况才会使用惩戒,通过适当的惩罚,戒除孩子的不良习惯,或者是错误行为,老师应该在不断的探索中,把握尺度,通过惩戒得到教育的效果。
对于第五个问题,孩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然而,有30%的孩子不愿接受学校的惩罚或者叫惩戒。我们每一个孩子将来都要走上社会,都要成为整正社会意义上人,一个社会的成员,一个个家庭的细胞是需要他们对社会,家庭,同事和朋友极富责任感的人。
对于第二个问题中我们看到结果是,75%的孩子们对于自己违反纪律愿意接受老师的惩戒,说明大部分孩子明白违反校纪校规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还是有25%不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们缺少责任感,也是我们老师应该进行责任感教育,在以后的教育实践中召开有关的主题班会,通过活动进行养成教育,为社会培养有责任感的人才。
问题三的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孩子们对于老师适当的惩戒是可以接受,这种惩戒只要不是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因此,教师对于轻微违反纪律的孩子可以运用适当的惩戒,这样的惩戒可以作为提醒孩子们,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学习习惯。
本人以为适当的惩戒应该是多种做样的:罚站,当众认错,向同学当面道歉,书面反思,与优秀学生比一比差距,与自己计划超差距,反思自己是否存在过错等等。
苏联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有一句名言:“适当的惩罚,不仅是教育者的权利,也是教育者的义务。”他说出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适当保留对学生的惩戒,不仅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也能有效促使学生形成严谨的学习态度与行为规范。教育惩戒需要讲究原则和艺术。
捷克教育学家夸美纽斯所说:“犯了错误的人应该受到惩罚,但他们之所以受罚,并非因为他犯了过错,而是为了使他不再犯。”总之,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或者叫不完全的,教育需要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