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熹:《训学斋规》 |
|
上传:admin |
审核发布:admin |
更新时间:2012-2-1 10:06:14 |
点击次数:1567 |
|
大抵观书先须熟读,使其言皆若出于吾之口。继以精思,使其义皆若出于吾之心,然后可以有得尔。至于文义有疑,众说纷错,则亦虚心静虑,勿遽取舍于其间。先使一说自为一说,而随其意之所之,以验其通塞,则其尤无义理者,不待观于他说而先自屈矣。复以众说互相诘难,而求其理之所安,以考其是非,则似是而非者,亦将夺于公论而无以立矣。大率徐行却立,处静观动,如攻坚木,先其易者而后其节目;如解乱绳,有所不通则姑置而徐理之。此观书之法也。
凡读书,须整顿几案,令洁净端正,将书册齐整顿放,正身体,对书册,详缓看字,子细分明读之。须要读得字字响亮,不可误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牵强暗记,只是要多诵遍数,自然上口,久远不忘。古人云:“读书百遍,其义自见④”。谓读得③熟,则不待解说,自晓其义也。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则眼不看仔细,心眼即不专一,却只漫浪①诵读,决不能记,记亦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②。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注:
①漫浪:随意,漫不经心。
②急:重要,紧要。
③得:心得。
④见:“现”出现
⑤此:这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