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教育政策、法规都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现实中禁止了吗?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无度的惩罚学生现象呀?其实从教育的规律、国外教育管理及中国大多数人的家长心里,适度的教育惩戒都是必要的!对个别无度的惩罚学生现象,我们可以做个案处理,没有必要立法一概禁止惩戒,而应该给教育惩戒立个“规矩”。
——题记
36岁的辛洪梅从自己供职的济南市一所私立学校辞去了教职。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所学校对老师的种种“苛刻”要求:不准批评和变相批评孩子、不准向家长说孩子的坏话。(《中国青年报》3月23日) 中小学教育该不该有惩戒(批评、体罚等)以及如何实施惩戒,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却始终没能很好地解决。在这方面,很多国家也都处于摸索之中。比如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于前年公布了一项“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方案规定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一定程度的体罚;西班牙虽有禁止体罚的规定,可是家长们却难以接受,他们认为有些情况下给孩子几记耳光是非常必要的;英国政府明白家长的苦心,同意家长可以用手打孩子屁股;还有一些欧洲国家,孩子上课不守纪律影响别的同学了,老师不能体罚孩子,但是可以打电话叫学生家长来管教。 当然,外国的月亮未必就比中国的圆。从我国中小学教育的现状分析,笔者认为适度的教育惩戒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教师越来越难做、学生越来越难教,这是目前中小学老师的普遍感慨。教师一方面要面对越来越大胆调皮、越来越难以管束的学生,另一方面要面对各种惩罚学生的“禁令”和社会舆论的苛责,这使得他们经常陷入左右为难、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处于这种境地的教师容易走两个极端:有的教师干脆对学生放任自流,哄着学生过日子;有的教师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学生实施体罚,却往往存在体罚方式不当、体罚程度过重等问题,有些教师甚至将体罚当作发泄私愤的手段。前一个极端会导致教师的放任失职和学生的桀骜不驯;后一个极端则会造成学生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激化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 这说明,禁止教育惩戒虽具有良好的初衷,但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却遇到了不少难题。惩戒的消极作用毋庸置疑,禁止惩戒的消极作用也不容忽视。那么,能否在允许教育惩戒的情况下,将惩戒的消极作用降到最低程度?在这方面,韩国人的做法也许值得借鉴。 韩国的这项“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对体罚的对象、缘由、器械、部位都做了详细规定,并对实施体罚的程度、时机、方式做了严格限制。如规定老师绝对不能用手或脚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实施体罚的场所要避开其他学生,在有校监和生活指导教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实施体罚之前要向学生讲清理由,并对学生的身体、精神状态进行检查;受罚学生有权提出以其他方式(如校内义务劳动)代替体罚,等等。这些规范化的做法,一方面可以减少乃至杜绝教师任意体罚学生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对受罚学生的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彰显体罚不在“惩”而在于“戒”的本义。 部分家长呼吁:保留教鞭 适度惩戒
36岁的辛洪梅从自己供职的济南市一所私立学校辞去了教职。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所学校对老师的种种“苛刻”要求———除了教育界的普遍要求以外,学校对老师还特别要求:一,不准批评孩子;二,不准变相地批评孩子;三,不准向家长说孩子的坏话。 辛洪梅的辞职得到了丈夫程明君的支持。程明君是济南舜天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他认为学校如此规定,是片面地强调要鼓励、赞赏孩子,学校的教育思想,已经有了矫枉过正的嫌疑。据他了解,在英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仍然保留着鞭笞孩子的教育惩戒方式。他的家中也有专门用于惩罚孩子的戒尺,只是不常使用。 他甚至主张不管教师、家长,都应该有教鞭或戒尺之类的专门惩戒孩子的工具。理由如下:“说服教育对孩子而言是不够的,有些道理他是不能理解的,对错误一定要有惩戒,才能让他认识对错。此外,孩子犯的错足以让师长惩戒的时候,师长往往在盛怒之中,此时出手打孩子,用拳脚或巴掌的话,常常无法冷静地选择打击部位,容易造成严重的伤害。” 程明君认为,在日常教育中,可以以惩戒工具立下规矩,把该工具的作用及可能使用的情况告知孩子,让孩子有所畏惧。盛怒之下寻找工具,可以部分平息家长的怒气,在打孩子之前能够向孩子指出他应该接受惩罚的地方,让孩子知道只要犯一定的错误就要受相应的惩罚,不能因为孩子认错而改变已经立下的规矩。但他不主张常用惩戒工具,因为无限制地打孩子会失去惩戒的效力。 “现在有些学校不是在教育孩子,而是在哄孩子。”程明君认为,“这样的教育同样也是有害的,它会让孩子经受不起任何挫折。必要的惩戒不可缺少。惩戒能使孩子知道挫折,知道承担责任,并且通过你的言行告诉他有些错误是无法挽回的,不要去尝试犯错。孩子早晚要走上残酷竞争的社会,如果仅仅让他们生活在一帆风顺的环境里,将来会经不起人生中的任何风雨。” 宏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陈宏刚博士的两个孩子都在美国上学。他坦言美国老师对孩子的教育更人性化,确实更多鼓励和赞赏,但并非只会对孩子说“Yes”,只不过他们在批评的时候比较委婉,比如说:“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但你这样做是不太对的,你没有考虑到别人的感受。”陈宏刚说:“我不赞成打骂孩子,但适当的批评是应该的,要让孩子有是非标准,该说的一定要说,让孩子了解一些不同的东西是应该的。” “打是最不好的方式,但光哄着也不行。”中国计算机学会副秘书长杜子德也认为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他采用的方式就是剥夺犯错误的人的机会。无论在他主持的中国计算机学会青年计算机科技论坛(YOCSEF),还是他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都是如此。“比如说,你本来可以去买50元钱的书,随便挑,因为你犯了错,就剥夺你一半的机会,只能买25元钱的了。这也是一种惩戒。首先要告诉孩子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因为小孩子什么都不知道。” 杜子德负责全国青少年某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以及普及工作,每年带领中国选手出国参加国际竞赛。去年在美国比赛,赛完返回途中路过芝加哥。在一位定居美国的同学的带领下,他和选手们登上了仅次于芝加哥希尔西大厦的一座楼顶层俯瞰芝市全景,尔后又到同学家小憩。这位同学后来谈及对几位中国选手的印象:“他们居然从头看到尾没问我一个问题,难道他们面对一个国际大都市就没有一点好奇心吗?”更让他无法理解的是:“到了我家,他们全然不顾还有3位比他们年长许多的领队和教师,先抢占‘有利地形’,坐在沙发中央,而有的竟大睡了起来。” 杜子德认为,这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他说:“我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通常有两个误区,一是把孩子当大人;二是把孩子当孩子。因为把孩子当大人,所以粗暴地对待他们犯下的错误,其实孩子犯任何错误都是可以原谅的;因为把孩子当孩子,所以有些师长总是哄着孩子或者任意责罚,而忽略了他们和我们是平等的。” |